大气污染物检测

📅 发布时间:2024-05-27 👤 来源:北检院 👁 阅读:

HJ 524-2009 名称代码

本标准对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权交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各类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环境科学研究、环境工程、环境与健康和实验室信息系统等业务涉及的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进行分类、列表,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

Codes for air pollutants

DB44/ 27-2001 排放限值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固定污染源的37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恶臭物质、汽车、摩托车、工业炉窑、炼焦炉、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饮食业等行业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

Emission limits of air pollutants

MSZ 6259-1982 质阻隔设备

GB 13271-2014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拋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生物质成型燃料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

DB11/ 501-2007 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锅炉,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冶金、建材行业及其他工业炉窑,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饮食业油烟、生活垃圾和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DB44/ 765-2019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

DB11/ 501-2017 综合排放标准

DB11/ 139-2015 锅炉排放标准

DB11/ 139-2007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按新建、扩建、改建锅炉和在用锅炉两类,分别规定了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生物质燃料锅炉和其他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DB61/ 1226-2018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DB12/ 151-2020 锅炉排放标准

DB32/ 4041-2021 综合排放标准

DB13/ 5161-2020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各种容量的非发电锅炉。使用型煤、兰炭、石油焦、油页岩、煤矸石、水煤浆、重油、渣油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轻柴油、醇基燃料(如甲醇、乙醇)等

DB37/ 2374-2018 锅炉排放标准

DB14/ 1929-2019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为燃料的

HJ 524-2009 名称代码

本标准对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权交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各类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环境科学研究、环境工程、环境与健康和实验室信息系统等业务涉及的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进行分类、列表,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

Codes for air pollutants

DB44/ 27-2001 排放限值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固定污染源的37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恶臭物质、汽车、摩托车、工业炉窑、炼焦炉、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饮食业等行业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

Emission limits of air pollutants

MSZ 6259-1982 质阻隔设备

GB 13271-2014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拋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生物质成型燃料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

DB11/ 501-2007 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锅炉,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冶金、建材行业及其他工业炉窑,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饮食业油烟、生活垃圾和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DB44/ 765-2019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

DB11/ 501-2017 综合排放标准

DB11/ 139-2015 锅炉排放标准

DB11/ 139-2007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按新建、扩建、改建锅炉和在用锅炉两类,分别规定了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生物质燃料锅炉和其他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DB61/ 1226-2018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DB12/ 151-2020 锅炉排放标准

DB32/ 4041-2021 综合排放标准

DB13/ 5161-2020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各种容量的非发电锅炉。使用型煤、兰炭、石油焦、油页岩、煤矸石、水煤浆、重油、渣油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轻柴油、醇基燃料(如甲醇、乙醇)等

DB37/ 2374-2018 锅炉排放标准

DB14/ 1929-2019 锅炉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为燃料的

编辑:北检院编辑部

我们的优势

选择北检院的六大理由

📚

CMA/CNAS 双认证

旗下实验室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资质认定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

1000+ 台套先进设备

配备扫描电镜、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国际先进检测仪器,确保数据精准可靠。

🏢

15000+ 平米实验室

拥有规模化专业检测基地,涵盖材料、化工、食品、环境等多个专业实验室,满足多领域检测需求。

👥

资深技术团队

汇聚材料科学、化学分析、环境工程等领域专家,拥有10年+行业经验,提供专业可靠的检测分析服务。

快速响应机制

标准检测周期短至3个工作日,加急服务24小时出具报告,全程一对一工程师跟进,确保高效交付。

🌎

全国服务网络

总部位于北京,山东设立分部,服务覆盖全国,为20万+客户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检测解决方案。

荣誉资质

旗下实验室资质荣誉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具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的资质。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检测结果获国际互认,具有国际公信力。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绿色低碳诚信示范创建企业

绿色低碳诚信示范创建企业

荣获绿色低碳诚信示范创建企业称号,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具备较强创新能力与较高专业化水平,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力量。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特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查看全部资质

仪器设备

国际先进检测仪器,确保检测数据精准可靠

查看全部设备

检测流程

标准化流程,高效交付

01

需求沟通

客户提交检测需求,技术顾问一对一沟通,明确检测项目与标准。

02

样品寄送

客户按照规范要求寄送样品,实验室确认样品状态与数量。

03

实验检测

专业工程师按照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分析,全程质量控制。

04

数据审核

检测数据经多级审核,确保结果准确、可靠、可追溯。

05

报告出具

出具检测报告,支持电子版与纸质版,快递送达。

VR实验室720°全景 NEW · 全新上线 VR实验室上线啦! 720°全景实景观览 · 足不出户走进实验室 立即体验 检测咨询 · 立即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