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7 17:49:26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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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及感观、结构与尺寸、鼻夹、口罩带、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微生物指标、环氧乙烷残留量、生物学评价、甲醛、pH值
Single-use face mask for children
(一)标准的结构和范围 本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和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运八个章节。 本标准规定的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的适用对象是3-14岁儿童,是在普通环境中佩戴的用于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的口罩。标准不适用于带有呼吸阀的口罩。 将
Disposable children mask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儿童用防护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储运。 本标准适用于年龄为3~14岁的儿童,在校集中学习和活动及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以防止和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的
术语和定义、要求(基本要求、感官要求、尺寸偏差、鼻夹、内在质量(甲醛含量、pH值、染色和印花部位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颗粒物过滤效率、吸气阻力、呼气阻力、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处的断裂强力)、微生物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运
Disposable mask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包装、 标识和储运。 本标准适用于儿童在普通环境中用于滤除颗粒污染物,阻隔病原微生物、花粉、飞沫、分泌物等所 佩戴的口罩。 本标准不适用于缺氧环境、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逃生和消防等特殊用口罩;不适用于年龄在36
分类与规格、鼻夹、口罩带、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微生物指标、环氧乙烷残留量、重金属含量、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甲醛、pH值、生物学评价
children mask
5.1 基本要求 5.1.1 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护住口、鼻或者口、鼻和下颌。 5.1.2 口罩原材料不应使用再生料,以及含高毒性、致癌性或潜在致癌性物质以及已知的可导致皮肤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材料,其它限制使用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所用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应出现破损或
children mask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覆盖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用于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Single-use medical face mask
1.适用范围 本标准旨在针对一次性防疫口罩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作出规范,确保口罩产业能有效应对呼吸道传染疾病疫情,以及助力口罩产业的健康发展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确定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仅适用于一次性使用的防疫口罩,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消防、医用及工业防尘等特殊行业用呼吸防护用品。另外
Disposable anti-epidemic mask
The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has authorized the use of this commercial item description as a replacement for Military Specifications
FOOTPRINTER, INFANT IDENTIFICATION, DISPOSABLE, 50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防护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分类、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覆盖3~14岁儿童的口、鼻及下颚,滤除颗粒物所佩戴的防护型口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
Children face mask
5.1 基本要求 5.1.1 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颌,异味。 5.1.2 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不得使用可导致皮肤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材料,不得经过含氯漂白处理,其他限制使用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所用材料应保证口罩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出现破损或变形。 5.1.3 口罩应戴
Disposable masks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hildren mask
外观及感观、结构与尺寸、鼻夹、口罩带、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微生物指标、环氧乙烷残留量、生物学评价、甲醛、pH值
Single-use face mask for children
(一)标准的结构和范围 本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和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运八个章节。 本标准规定的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的适用对象是3-14岁儿童,是在普通环境中佩戴的用于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的口罩。标准不适用于带有呼吸阀的口罩。 将
Disposable children mask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儿童用防护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储运。 本标准适用于年龄为3~14岁的儿童,在校集中学习和活动及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以防止和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的
术语和定义、要求(基本要求、感官要求、尺寸偏差、鼻夹、内在质量(甲醛含量、pH值、染色和印花部位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颗粒物过滤效率、吸气阻力、呼气阻力、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处的断裂强力)、微生物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运
Disposable mask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包装、 标识和储运。 本标准适用于儿童在普通环境中用于滤除颗粒污染物,阻隔病原微生物、花粉、飞沫、分泌物等所 佩戴的口罩。 本标准不适用于缺氧环境、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逃生和消防等特殊用口罩;不适用于年龄在36
分类与规格、鼻夹、口罩带、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微生物指标、环氧乙烷残留量、重金属含量、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甲醛、pH值、生物学评价
children mask
5.1 基本要求 5.1.1 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护住口、鼻或者口、鼻和下颌。 5.1.2 口罩原材料不应使用再生料,以及含高毒性、致癌性或潜在致癌性物质以及已知的可导致皮肤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材料,其它限制使用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所用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应出现破损或
children mask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覆盖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用于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Single-use medical face mask
1.适用范围 本标准旨在针对一次性防疫口罩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作出规范,确保口罩产业能有效应对呼吸道传染疾病疫情,以及助力口罩产业的健康发展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确定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仅适用于一次性使用的防疫口罩,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消防、医用及工业防尘等特殊行业用呼吸防护用品。另外
Disposable anti-epidemic mask
The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has authorized the use of this commercial item description as a replacement for Military Specifications
FOOTPRINTER, INFANT IDENTIFICATION, DISPOSABLE, 50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防护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分类、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覆盖3~14岁儿童的口、鼻及下颚,滤除颗粒物所佩戴的防护型口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
Children face mask
5.1 基本要求 5.1.1 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颌,异味。 5.1.2 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不得使用可导致皮肤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材料,不得经过含氯漂白处理,其他限制使用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所用材料应保证口罩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出现破损或变形。 5.1.3 口罩应戴
Disposable masks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hildren ma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