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7 17:49:26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点击量:0
本标准规定了全新风除湿机(以下简称“除湿机”)的定义、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水冷调温、以冷凝热为再热方式的全新风除湿机
Fresh air dehumidifiers
Household outdoor air dehumidifier
本标准规定了户式辐射系统用新风除湿机的分类和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规定了除菌型新风净化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送风量不大于3 000 m3/h,具有除菌、高效净化功能及热回收功能的新风净化机(以下简称“新风净化机
Outdoor air clean ventilator for sterilization 2021
本文件规定了KCS系列矿用湿式除尘风机(以下简称“除尘风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及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与运输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除尘机理为湿式旋流除尘的矿用湿式除尘风机
Standard for Safety for Dehumidfiers
本标准规定了全屋净化新风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使用的具有室内循环净化功能的新风机
本标准规定了除湿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等。 .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以冷凝热为再热方式的名义除湿量大于0.16 kg/h的整体式或分体式除湿机(以下简称除湿机
Dehumidifiers
本标准规定了除湿机的术语、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的名义除湿量为0.16~40kg/h的整体式除湿机
本标准适用于以降低室内湿度为目的,将压缩式冷冻系统、送风机等装设于同一箱体内,行使除湿能力之装置,其总消耗电功率在 500W 以下之除湿机。备考:除湿机之安全规定另订于 CNS 3765-4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安全第 2 部:电热泵、空气调节机及除湿机的个别规定
Dehumidifiers
이 표준은 실내의 습도를 저하시키는 것을 목적으로 하며 압축식 냉동기, 송풍기 등을 하나의 캐비닛에 내장한 것으로서, 제습 능력을 발휘하는 데에 필요한 전동기에 의하여 소비되는 전력의 합계가500 W 이하의 전기 제습기(이하 제습기라 한다.)에 대하여 규정한다
Dehumidifiers
Dehumidifiers
本标准适用于以降低室内湿度为目的,将压缩式冷冻系统、送风机等装设于同一箱体内,行使除湿能力之装置,其总消耗电功率在 500W 以下之除湿机。备考:除湿机之安全规定另订于 CNS 3765-4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安全第 2 部:电热泵、空气调节机及除湿机的个别规定
Dehumidifiers
本标准规定了全新风除湿机(以下简称“除湿机”)的定义、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水冷调温、以冷凝热为再热方式的全新风除湿机
Fresh air dehumidifiers
Household outdoor air dehumidifier
本标准规定了户式辐射系统用新风除湿机的分类和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规定了除菌型新风净化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送风量不大于3 000 m3/h,具有除菌、高效净化功能及热回收功能的新风净化机(以下简称“新风净化机
Outdoor air clean ventilator for sterilization 2021
本文件规定了KCS系列矿用湿式除尘风机(以下简称“除尘风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及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与运输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除尘机理为湿式旋流除尘的矿用湿式除尘风机
Standard for Safety for Dehumidfiers
本标准规定了全屋净化新风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使用的具有室内循环净化功能的新风机
本标准规定了除湿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等。 .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以冷凝热为再热方式的名义除湿量大于0.16 kg/h的整体式或分体式除湿机(以下简称除湿机
Dehumidifiers
本标准规定了除湿机的术语、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的名义除湿量为0.16~40kg/h的整体式除湿机
本标准适用于以降低室内湿度为目的,将压缩式冷冻系统、送风机等装设于同一箱体内,行使除湿能力之装置,其总消耗电功率在 500W 以下之除湿机。备考:除湿机之安全规定另订于 CNS 3765-4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安全第 2 部:电热泵、空气调节机及除湿机的个别规定
Dehumidifiers
이 표준은 실내의 습도를 저하시키는 것을 목적으로 하며 압축식 냉동기, 송풍기 등을 하나의 캐비닛에 내장한 것으로서, 제습 능력을 발휘하는 데에 필요한 전동기에 의하여 소비되는 전력의 합계가500 W 이하의 전기 제습기(이하 제습기라 한다.)에 대하여 규정한다
Dehumidifiers
Dehumidifiers
本标准适用于以降低室内湿度为目的,将压缩式冷冻系统、送风机等装设于同一箱体内,行使除湿能力之装置,其总消耗电功率在 500W 以下之除湿机。备考:除湿机之安全规定另订于 CNS 3765-4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安全第 2 部:电热泵、空气调节机及除湿机的个别规定
Dehumidifi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