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9 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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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器的基本要求,包括术语、特性,正常工作和安装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特性和性能的验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为交流1000V或直流1200V及以下的船舶和移动式、固定式近海装置用控制电器和配电电器(以下简称船用电器)。适用的产品类别见第四章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ow-voltage apparatu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器(以下简称电器)的基本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符号和代号、特性、正常的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为交流1000 V或直流1500 V及以下的船舶和移动式、固定式近海装置用控制电器和配电电器(以下简称电器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ow-voltage apparatus in ships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low-voltage apparatu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等级的划分、考核内容、抽检方法及检查细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成批重复生产的各类型产品,用以正确、完整地衡量承制方产品的质量,作为产品分等定级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一次性生产的各类型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涌保护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低压配电系统中抑制间接雷电和直接雷电或其他瞬时过电压影响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组装后连接到额定电压为交流不超过1000 V(有效值)、50/60 Hz或直流不超过瞬时1500 V的电路和设备
Marine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 to low-voltage power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专用低压电器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具体产品应选用其中相应的条款。与产品有关的其他性能要求,由具体产品标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电器附具、电源插座箱、滤波器、电健、电风扇、旋转视窗、窗刮水器等船舶专用低压电器产品
Basic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ow-voltage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以下简称接触器和起动器)的正常工作条件和安装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主电路中交流电压1000V或直流电压1500V及以下的爆炸性、危险性气体环境的船舶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述接触器和
Low-voltage contactors and AC motor-starter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通用的基本要求,包括术语、特性、正常工作和安装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主电路中交流50Hz或60Hz,电压1000V或直流1200V及以下的船舶或移动式、固定式近海装置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
LOW-voltage contactors and AC motor starters in ships
Low frequency transformers for marine electronic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子设备用音频和超音频变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5 kV、工作频率不超过100 kHz、重量不超过50 kg的船舶电子设备用变压器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ow-frequency transformers for marine electronic equipment
Circuit Breaker Types AQB/NQB, Air, Electric, Low Voltage, Insulated Housing (Shipboard Use),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熔断器(以下简称熔断器)及其部件(熔断器底座、载熔件、熔断体)的特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标称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直流1 500 V,额定分断能力不低于6 kA的封闭式限流熔断体的熔断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微型
Low-voltage fuse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熔器及熔断器部件(熔断器底座、载熔件、熔断体)的特性、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额定分断能力不低于6KA的封闭式限流熔断体的熔断器。该熔器在交、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船舶或近海装置的电网中,作电路保护之用
Low-voltage fuse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熔断器及其部件(熔断器底座、载熔件、熔断体)的特性、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额定分断能力不低于6kA的封闭式限流熔断体的熔断器。该熔断器作为额定交流电压不超过690V、额定直流电压不超过1000V的船舶和近海装置作电路保护之用
Low-voltage fuses in ship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器的基本要求,包括术语、特性,正常工作和安装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特性和性能的验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为交流1000V或直流1200V及以下的船舶和移动式、固定式近海装置用控制电器和配电电器(以下简称船用电器)。适用的产品类别见第四章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ow-voltage apparatu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器(以下简称电器)的基本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符号和代号、特性、正常的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为交流1000 V或直流1500 V及以下的船舶和移动式、固定式近海装置用控制电器和配电电器(以下简称电器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ow-voltage apparatus in ships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low-voltage apparatu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等级的划分、考核内容、抽检方法及检查细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成批重复生产的各类型产品,用以正确、完整地衡量承制方产品的质量,作为产品分等定级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一次性生产的各类型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涌保护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低压配电系统中抑制间接雷电和直接雷电或其他瞬时过电压影响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组装后连接到额定电压为交流不超过1000 V(有效值)、50/60 Hz或直流不超过瞬时1500 V的电路和设备
Marine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 to low-voltage power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专用低压电器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具体产品应选用其中相应的条款。与产品有关的其他性能要求,由具体产品标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电器附具、电源插座箱、滤波器、电健、电风扇、旋转视窗、窗刮水器等船舶专用低压电器产品
Basic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ow-voltage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以下简称接触器和起动器)的正常工作条件和安装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主电路中交流电压1000V或直流电压1500V及以下的爆炸性、危险性气体环境的船舶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述接触器和
Low-voltage contactors and AC motor-starter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通用的基本要求,包括术语、特性、正常工作和安装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主电路中交流50Hz或60Hz,电压1000V或直流1200V及以下的船舶或移动式、固定式近海装置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
LOW-voltage contactors and AC motor starters in ships
Low frequency transformers for marine electronic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子设备用音频和超音频变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5 kV、工作频率不超过100 kHz、重量不超过50 kg的船舶电子设备用变压器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ow-frequency transformers for marine electronic equipment
Circuit Breaker Types AQB/NQB, Air, Electric, Low Voltage, Insulated Housing (Shipboard Use),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熔断器(以下简称熔断器)及其部件(熔断器底座、载熔件、熔断体)的特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标称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直流1 500 V,额定分断能力不低于6 kA的封闭式限流熔断体的熔断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微型
Low-voltage fuse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熔器及熔断器部件(熔断器底座、载熔件、熔断体)的特性、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额定分断能力不低于6KA的封闭式限流熔断体的熔断器。该熔器在交、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船舶或近海装置的电网中,作电路保护之用
Low-voltage fuses in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熔断器及其部件(熔断器底座、载熔件、熔断体)的特性、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额定分断能力不低于6kA的封闭式限流熔断体的熔断器。该熔断器作为额定交流电压不超过690V、额定直流电压不超过1000V的船舶和近海装置作电路保护之用
Low-voltage fuses in 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