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检测

📅 发布时间:2024-05-27 👤 来源:北检院 👁 阅读:

JB/T 10526-2005 一般用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工况、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4MPa~1.6MPa的干燥器。其他压力范围的干燥器也可参照执行

Refrigera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general use

JB/T 10526-2017 一般用

General refrigerated compressed air dryer

T/JSJXXH 010-2022 激光切割机用

本标准对激光切割机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包装贮存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指标和规定,对压力露点、压力降、比功率、噪声等指标给出了合理的限值,主要技术指标完整合理,试验方法明确可行,检验规则完整,可以指导企业生产和验收。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行业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激光切割机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

Refrigera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laser cutting machines

T/ZZB 2743-2022 热再生吸附

本文件规定了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5 MPa~1.6 MPa的干燥器

Heat of compression regeneration adsorp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JB/T 10532-2017 一般用吸附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工况、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4MPa~1.6MPa的干燥器。其他压力的干燥器也可参照执行

Adsorp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general use

JB/T 10532-2005 一般用吸附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工况、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4MPa~1.6MPa的干燥器。其他压力的干燥器也可参照执行

Adsorp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general use

JB/T 11176-2011 控制(柜)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冷冻式干燥器控制器(柜)(以下简称“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JB/T 10526-2005规定的干燥器使用的控制器

Electric control(cabinet) for refrigeration dryer

CB/T 3450-1992 船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冷冻式和吸附式两种压缩空气干燥器的主要性能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船舶及海上平台使用的空气压缩机输出气源,压力范围为0.16~3.15MPa的冷冻式和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干燥器

Specifications for marine compressed air dryers

TB/T 3183-2007 机车、动车用吸附

本标准规定了机车、动车上用于压缩空气干燥净化处理的热再生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及试验规则、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车、动车用干燥器

Absorbent Compressed Air Dryer on Locomotive and Power Car

T/CI 108-2022 热再生吸附

4 运行环境要求 4.1 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 环境温度:5 ℃~50 ℃; —— 相对湿度:≤85%; —— 大气压:86 kPa~106 kPa。 4.2 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 电源频率:50 Hz±1 Hz

Adsorp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compression thermal regeneration

T/ZZB 0582-2018 鼓风加热再生吸附

本标准规定了鼓风加热再生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鼓风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与服务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3 MPa~1.6 MPa,额定出口压力露点-40 ℃和

Blower purge adsorption dryer for compressed air

GB/T 10893-1989 规范与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干燥器的规定工况、验收试验方法和主要性能参数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有效压力(表压)为0.16~40MPa下工作的压缩空气干燥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干燥器: a.液体吸收式干燥器; b.由后冷却器冷却的干燥器; c.过压干燥器

Compressed air dryers--Specifications and testing

BS 6754:1986 试验规范

Reference conditions, acceptance test methods and characteristic data. Applies to air dryers working in effective (gauge) pressure range 0.16 to 40

Specifications and testing of compressed air dryers

SB/T 10430-2007 食品设备 间歇

本校规规定了间歇式食品冷冻真空干燥设备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间歇式食品冷冻真空干燥设备的生产和验收

Batch type food freeze-drying plant

JB 20032-2004 药用真

本标准规定了药用真空冷冻机和蒸汽灭菌真空冷冻干燥机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Series vacuum freezing dryer for pharmaceutics

JB/T 10526-2005 一般用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工况、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4MPa~1.6MPa的干燥器。其他压力范围的干燥器也可参照执行

Refrigera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general use

JB/T 10526-2017 一般用

General refrigerated compressed air dryer

T/JSJXXH 010-2022 激光切割机用

本标准对激光切割机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包装贮存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指标和规定,对压力露点、压力降、比功率、噪声等指标给出了合理的限值,主要技术指标完整合理,试验方法明确可行,检验规则完整,可以指导企业生产和验收。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行业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激光切割机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

Refrigera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laser cutting machines

T/ZZB 2743-2022 热再生吸附

本文件规定了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5 MPa~1.6 MPa的干燥器

Heat of compression regeneration adsorp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JB/T 10532-2017 一般用吸附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工况、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4MPa~1.6MPa的干燥器。其他压力的干燥器也可参照执行

Adsorp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general use

JB/T 10532-2005 一般用吸附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工况、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4MPa~1.6MPa的干燥器。其他压力的干燥器也可参照执行

Adsorp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general use

JB/T 11176-2011 控制(柜)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冷冻式干燥器控制器(柜)(以下简称“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JB/T 10526-2005规定的干燥器使用的控制器

Electric control(cabinet) for refrigeration dryer

CB/T 3450-1992 船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冷冻式和吸附式两种压缩空气干燥器的主要性能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船舶及海上平台使用的空气压缩机输出气源,压力范围为0.16~3.15MPa的冷冻式和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干燥器

Specifications for marine compressed air dryers

TB/T 3183-2007 机车、动车用吸附

本标准规定了机车、动车上用于压缩空气干燥净化处理的热再生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及试验规则、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车、动车用干燥器

Absorbent Compressed Air Dryer on Locomotive and Power Car

T/CI 108-2022 热再生吸附

4 运行环境要求 4.1 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 环境温度:5 ℃~50 ℃; —— 相对湿度:≤85%; —— 大气压:86 kPa~106 kPa。 4.2 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 电源频率:50 Hz±1 Hz

Adsorp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compression thermal regeneration

T/ZZB 0582-2018 鼓风加热再生吸附

本标准规定了鼓风加热再生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以下简称鼓风干燥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与服务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0.3 MPa~1.6 MPa,额定出口压力露点-40 ℃和

Blower purge adsorption dryer for compressed air

GB/T 10893-1989 规范与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干燥器的规定工况、验收试验方法和主要性能参数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有效压力(表压)为0.16~40MPa下工作的压缩空气干燥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干燥器: a.液体吸收式干燥器; b.由后冷却器冷却的干燥器; c.过压干燥器

Compressed air dryers--Specifications and testing

BS 6754:1986 试验规范

Reference conditions, acceptance test methods and characteristic data. Applies to air dryers working in effective (gauge) pressure range 0.16 to 40

Specifications and testing of compressed air dryers

SB/T 10430-2007 食品设备 间歇

本校规规定了间歇式食品冷冻真空干燥设备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间歇式食品冷冻真空干燥设备的生产和验收

Batch type food freeze-drying plant

JB 20032-2004 药用真

本标准规定了药用真空冷冻机和蒸汽灭菌真空冷冻干燥机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Series vacuum freezing dryer for pharmaceutics

编辑:北检院编辑部

我们的优势

选择北检院的六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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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CNAS 双认证

旗下实验室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资质认定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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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台套先进设备

配备扫描电镜、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国际先进检测仪器,确保数据精准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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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平米实验室

拥有规模化专业检测基地,涵盖材料、化工、食品、环境等多个专业实验室,满足多领域检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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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技术团队

汇聚材料科学、化学分析、环境工程等领域专家,拥有10年+行业经验,提供专业可靠的检测分析服务。

快速响应机制

标准检测周期短至3个工作日,加急服务24小时出具报告,全程一对一工程师跟进,确保高效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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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服务网络

总部位于北京,山东设立分部,服务覆盖全国,为20万+客户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检测解决方案。

荣誉资质

旗下实验室资质荣誉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具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的资质。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检测结果获国际互认,具有国际公信力。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绿色低碳诚信示范创建企业

绿色低碳诚信示范创建企业

荣获绿色低碳诚信示范创建企业称号,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具备较强创新能力与较高专业化水平,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力量。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特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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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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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标准化流程,高效交付

01

需求沟通

客户提交检测需求,技术顾问一对一沟通,明确检测项目与标准。

02

样品寄送

客户按照规范要求寄送样品,实验室确认样品状态与数量。

03

实验检测

专业工程师按照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分析,全程质量控制。

04

数据审核

检测数据经多级审核,确保结果准确、可靠、可追溯。

05

报告出具

出具检测报告,支持电子版与纸质版,快递送达。